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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汉崴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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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08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车陂街道 东圃社区 黄村路2号润农2311
  • 姓名: 陈先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广州番禺区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要什么环节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
  • 发布日期:2020-08-13
  • 阅读量:127
  • 价格:1.00 元/套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套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区车陂街道东圃社区  
  • 关键词:广州番禺区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要什么环节?

    广州番禺区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要什么环节详细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 编辑 讨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中文名 小规模纳税人 外文名 taxpayer 定 义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 从 事货物生产 提 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内容归属 《*人民共和国税法》小规模纳税人 编辑 讨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中文名 小规模纳税人 外文名 taxpayer 定 义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 从 事货物生产 提 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内容归属 《*人民共和国税法》
    广州番禺区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要什么环节?
    纳税周期编辑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
    零申报
    零报税是指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小规模企业未产生税金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即为零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被税务局列入重点关注对象。或者虽然有间隔,但一年内有6个月都零申报,企业还是有可能会被查账、被处罚的。
    长期零申报会受到的处罚是:税局会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查出你零申报的原因,然后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还要罚款。 [5]
    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6. 装订要求:按月份单证类别装订成册,属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不得拆本装订;其他不属于本装订的,每册按25份装订,如不足25份,可按实际份数装订。发票存根联装订,按发票顺序25份装订。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购领。
    增值税的注销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且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1.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三条、**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三条、**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会计核算标准
    《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这里所称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年应税销售额未**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除外)。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自2004年8月1日起,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可给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营改增认定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38 号)
    A.认定条件
    (a)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b)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B.纳税人申请
    未**标试点纳税人需要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窗口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a)《申请认定表》二份;
    (b)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c)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C.制作并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广州番禺区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要什么环节?
    认定标准编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认定标准编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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